作者 : | 陳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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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 作者陳健,法學碩士、大學講師,現為博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專長交易糾紛處理、家事婚姻監護繼承、企業商務紛爭解決及刑事辯護案件。 |
公司欠繳薪資又倒閉怎麼辦?
陳健
2017-06-29
經濟不景氣,公司經營不下去,已經開始拖欠員工薪資,甚至轉眼老闆就告訴大家做到今天為止,公司要歇業了。員工權益該如何保障?
關於勞工的權益,法律上主要是由三部法律保障,其分別是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的勞動條件,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則分別保障勞工職場上風險發生及退休金的權益。在勞工保險投保繳納保險費的同時,勞工保險局也會提撥「就業保險費」,並視公司登記營業項目選擇較為適用的行業別向雇主要求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來保障勞工失業、留職停薪及公司欠繳薪資時的權益。
由於我國目前勞工退休金採取專戶提繳制度,雇主應按月依勞工每月工資數額提繳退休金至勞工在勞工保險局所設立的個人專戶裡頭,以保障勞工日後退休的權益。縱使企業倒閉或歇業,也不致於影響勞工日後退休權益保障。至於企業積欠員工薪資導致求償無門的情形下,則是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來保障。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之規定,如果雇主因為「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勞工薪資,經勞工向雇主請求未得到清償時,得檢附雇主積欠款項之證明,或向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之證明,依循積欠公司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之規定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請求墊償工資。
該工資之墊償不以企業仍有剩餘財產價值為要件,也不因為企業已經清算完結而失去請求墊償的資格。因為依據上開規定,只需雇主因為「歇業、破產、清算」而積欠工資,勞工就能夠依據法定程序請求墊償,由勞工保險局墊償後,依法代位轉向企業求償,並不影響勞工的工資求償的權益!
勞工工資權益保障對象、範圍及申請程序,詳情可參考勞工保險局網站:http://www.bli.gov.tw/sub.aspx?a=cEyDt1K6wWk%3D。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最為重要的還是要勞工審慎掌握雇主是否有據實依照勞工實際薪資投保,因為投保薪資的高低會嚴重影響到後續勞工依法律所能主張的相關權益,如果有高薪低報的情形,將來勞工權益也會縮水或受影響,屆時再進入訴訟求償就更有可能因為舉證困難而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