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 陈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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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 作者陈健,法学硕士、大学讲师,现为博胤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专长交易纠纷处理、家事婚姻监护继承、企业商务纷争解决及刑事辩护案件。 |
公司欠缴薪资又倒闭怎么办?
陈健
2017-06-29
经济不景气,公司经营不下去,已经开始拖欠员工薪资,甚至转眼老闆就告诉大家做到今天为止,公司要歇业了。员工权益该如何保障?
关于劳工的权益,法律上主要是由三部法律保障,其分别是劳动基准法、劳工保险条例及劳工退休金条例。劳动基准法保障劳工的劳动条件,劳工保险条例及劳工退休金条例则分别保障劳工职场上风险发生及退休金的权益。在劳工保险投保缴纳保险费的同时,劳工保险局也会提拨「就业保险费」,并视公司登记营业项目选择较为适用的行业别向雇主要求提缴「积欠工资垫偿基金」,来保障劳工失业、留职停薪及公司欠缴薪资时的权益。
由于我国目前劳工退休金採取专户提缴制度,雇主应按月依劳工每月工资数额提缴退休金至劳工在劳工保险局所设立的个人专户里头,以保障劳工日后退休的权益。纵使企业倒闭或歇业,也不致于影响劳工日后退休权益保障。至于企业积欠员工薪资导致求偿无门的情形下,则是以积欠工资垫偿基金来保障。
依据劳动基准法第28条及积欠工资垫偿基金提缴及垫偿管理办法之规定,如果雇主因为「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积欠劳工薪资,经劳工向雇主请求未得到清偿时,得检附雇主积欠款项之证明,或向清算人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之证明,依循积欠公司垫偿基金提缴及垫偿管理办法之规定向劳工保险局申请请求垫偿工资。
该工资之垫偿不以企业仍有剩余财产价值为要件,也不因为企业已经清算完结而失去请求垫偿的资格。因为依据上开规定,只需雇主因为「歇业、破产、清算」而积欠工资,劳工就能够依据法定程序请求垫偿,由劳工保险局垫偿后,依法代位转向企业求偿,并不影响劳工的工资求偿的权益!
劳工工资权益保障对象、范围及申请程序,详情可参考劳工保险局网站:http://www.bli.gov.tw/sub.aspx?a=cEyDt1K6wWk%3D。为了保障劳工的权益,最为重要的还是要劳工审慎掌握雇主是否有据实依照劳工实际薪资投保,因为投保薪资的高低会严重影响到后续劳工依法律所能主张的相关权益,如果有高薪低报的情形,将来劳工权益也会缩水或受影响,届时再进入诉讼求偿就更有可能因为举证困难而赔了夫人又折兵。